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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桂林外地子女初中报名攻略(条件+材料+报名+录取)

导语 2026年外地子女在桂林读初中需满足居住证、住所证明等条件。报名登记时间为5月18日—25日,民办和多校划片报名分两次进行。材料审验合格后统筹安排入学,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外地人员随迁子女在桂林市区就读初中,须通过统一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审验合格的,可按照地段划片或多校划片形式统筹安排至市区相应公办初中就读,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一、报名时间安排

  (一)初中报名登记时间:2026年5月18日—25日

  (二)民办初中和多校划片公办初中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6月3日10时—6月4日12时

  第二次报名:6月14日12时—21时

  报名登记期间,系统每天8:00—22:00开放。报名先后顺序不影响招生录取。

  二、报名入口

  (一)手机端(推荐)

  下载"智桂通"APP,使用手机号、支付宝或身份证号登录。登录后点击【办成一件事】专题,选择【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我要办】,选择【桂林市】→【本级】进行报名登记。

  (二)电脑端

  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s://zwfw.gxzf.gov.cn/),使用手机号、支付宝或身份证号登录后在首页搜索【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初中一年级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桂林市】→【本级】,点击【开始报名】

  三、报名条件

  外地人员随迁子女在桂林市区就读初中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学籍要求

  学生须具有桂林市四城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小学学籍。

  (二)居住证要求

  法定监护人一方须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居住证申领地须为桂林市四城区,且须在有效期内,不存在逾期未签注现象。

  (三)住所证明

  法定监护人须在桂林市四城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四)职业证明

  法定监护人须在桂林市四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四、报名材料

  (一)户口簿

  上传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及就读学生户口页。若户主为非法定监护人的,需提供出生证等监护关系证明。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的居住证,申领地须为桂林市四城区,不存在逾期未签注现象,且在有效期内。

  (三)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以下任意一项)

  1.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 购房合同(交房日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附购房发票、完税凭证)

  3.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完税凭证或租房备案证明

  注意:若合法稳定住所为租赁居住房或者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居住房或租赁居住房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学生的无房证明(四城区小学学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四)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职业证明(以下任意一项)

  1. 工商营业执照(须附年审证明材料)

  2. 纳税证明

  3. 务工合同

  重要提醒:

  • 居住证(申领地与居住地应为同一城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工作所在地应为四城区)的持有人(签订人)须一致。

  • 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查实后将一律不予安排,并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五、多校划片和民办学校报名

  报名登记并通过预审后,招生平台为报读市区民办初中和多校划片公办初中的学生提供不超过2次报名机会,每次可填报1个志愿。

  (一)第一次报名(6月3日10时—6月4日12时)

  •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92%仅接受学校所在县(区)学生报名

  •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8%仅接受除学校所在县(区)外的六城区或五城区学生报名

  (二)第二次报名(6月14日12时—21时)

  •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接受学校所在县及六城区学生报名

  (三)多校划片区域

  外地子女可参与以下多校划片区域:

  • 区域二:桂林中学及临桂、象山、秀峰、叠彩、七星区各公办初中面向该五个城区小学开展多校划片招生

  • 区域三:十八中及六城区各公办初中面向六城区小学开展多校划片招生

  六、录取方式

  (一)统筹安排

  具有四城区学籍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审验合格的,由市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分配,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地段划片或多校划片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按照地段划片或多校划片形式统筹安排至市区相应公办初中就读。

  (三)未被录取的学生

  未被多校划片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将由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接收就读。

  (四)放弃民办录取的处理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含递补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同类排序靠后"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此类学生不享有学区生资格

  七、注意事项

  1. 学生务必在家长指导下登录招生平台进行报名,可自愿选择公办或民办初中报名,但不能同时兼报两类学校。

  2. 每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锁定,任何个人和单位均不得调整、更改报名志愿。

  3. 已参加民办初中或多校划片公办初中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主动放弃的,即视为同时放弃参加所有民办初中或多校划片公办初中的报名和录取资格。

  4. 故意填写虚假信息骗取报名、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录取、就读资格。

  5. 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可自愿申请捆绑为同一个账号进行报名和录取。

  6. 临桂区、雁山区户籍学生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所属公办初中分别由临桂区、雁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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