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地

桂林

就医地

选择城市

参保险种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材料】 详情
    1 (一) 现场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2
    3 (二) 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4
    5 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本人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6
    7 2、 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居住材料(例如:本人或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8
    9 3、 异地工作人员:单位(学校)外派工作(学习)证明或村(居)委会外出务工证明,原件1份。
    10
    11 4、 异地急诊:在入院治疗5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住院材料(例如:入院记录、住院证、门急诊病历等),原件或复印件1份。
    12
    13 5、 异地转院:提供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原件1份。
    14
    15 (三)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可提供复印件)。
    16
    17 (四)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18
    19 (五) 参保单位集中办理5人以上(不含5人)异地居住(工作)备案的,需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单位)》,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备案流程】 详情
    1 点击“医保大厅”→进入“医保办理→选择“异地就医备案”或“异地转诊(转院)备案”→选择备案类型→按要求填写完整→上传备案所需资料→提交→备案成功
    2 点击“医保大厅”
    3 进入“医保办理”
    4 点击“全部”
    5 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或异地转诊(转院)备案”
    6 录入异地就医信息并提交
    7 录入异地转诊(转院)信息提交
    【备案条件】 详情
    1 1.异地安置退休: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转入定居地;
    2
    3 2.异地居住:异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
    4
    5 3.异地工作:常驻异地工作、学习等,时间在3个月以上;
    6
    7 4.异地急诊: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3个月,因急诊住院;
    8
    9 5.异地转院: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
    【有效期限】

    6-12个月

居民医保报销
    【报销材料】 详情
    1 异地居住证明
    2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发票原件
    【报销流程】 详情
    1 先备案
    2
    3 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刷卡即时结算
    【报销范围】
    1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2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3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4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5 参保人跨统筹地区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不超过3个月,因急危重症入院,符合急诊急救情形住院的。
    【报销比例】 详情
    1 住院报销:报销比例为90%。
    2 门诊报销:报销比例为90%。
    3 药品报销:报销比例为90%。
  • 异地就医
  • 职工医保
  • 灵活就业
  • 医保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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