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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户口迁移证用途介绍

本文将详细介绍了桂林市户口迁移证用途介绍,具体包括桂林市户口迁移证证件介绍、证件用途等信息,希望能够帮得到您!

证件介绍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

准迁证:群众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迁入地公安机关同意群众将户口迁入落户的,由落户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证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温馨提示: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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