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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桂林公积金提取材料总清单!维修资金、电梯提取要带这些

导语 2026年桂林公积金提取新政来了!最大的变化就是:买新房交的维修资金能取了,老旧小区换电梯也能取公积金了。很多缴存人都在问:这两项新业务到底要带什么材料

  2026新增提取

  一、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缴存人余额不足,作为缴存人的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购房合同(或协议);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注:本次政策适用的是购买新建住房(包括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所缴纳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电梯更新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身份证;

  2.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的关系证明(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时须提供);

  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原件);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5.电梯更新施工合同;

  6.自筹费用分摊材料;

  7.交款凭证。

  其他常规提取查询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购房)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购房合同原件1份(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②购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③参加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与建房单位的协议。)  

  4.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②购买房改房的,提供《出售共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计价核定表》;③参加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房改部门批文及花名册。)

  5.付款凭证原件(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收据;②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补缴房款发票或收据;③购买集资、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及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的,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收款收据;④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增值税发票。)

  6.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建造、翻建)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4.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大修)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由广西住建厅备案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

  4.大修工程合同原件1份

  5.不动产权证原件1份

  6.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备注:自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具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四、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购建房贷款)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申请人作为缴存人的父母、子女、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借款合同原件1份(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须提供)

  4.近半年还款对账单原件(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须提供)

  5.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备注:提前结清贷款的在结清贷款后一年内申请。

  五、住房公积金提取(租赁)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满足新市民条件提取的须提供)

  3.多子女家庭相关证明(满足二孩、三孩家庭条件的须提供)

  4.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六、住房公积金提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备注:在核定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期限内可办理一次当年(期)的提取手续。)

  七、住房公积金提取(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原件(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

  3.缴费通知书(医疗结算发票)原件  

  4.患者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

  5.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备注:在医疗机构开具发票日期一年以内提取)

  八、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九、住房公积金提取(出境定居)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公安等相关部门签发的移民批准文件、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

  3.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十、住房公积金提取(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公积金的,须提供)

  3.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备注: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申请提取时,申请人个人账户需封存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

  十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

  3.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文件原件(资金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账户时须提供)

  4.死亡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十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的关系证明原件(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时须提供)

  3.房屋权属证明原件(或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原件)

  4.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原件(缴存人所属楼栋单元已有住户办理加装电梯提取记录的,无须提供)

  5.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备注:以定额提取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年以内提取一次或三年以内每年提取一次。加装电梯费用在扣除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后仍超过定额的,申请人可另行提供加装电梯协议、付款票据等材料按实际支出金额申请提取。)

  十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缴存人余额不足,作为缴存人的配偶,提取不足部分时须提供)

  3.购房合同(或协议)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原件

  5.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备注:缴存人及配偶可在取得专用票据两年内,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专用票据记载的金额。)

  十四、住房公积金提取(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的关系证明(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时须提供)

  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原件)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缴存人所属楼栋单元已有住户办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提取记录的,无须提供)

  5.本人银行一类卡卡号。

  (备注:电梯更新完成两年内,可按实际自筹分摊费用(不含政府补贴及已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费用)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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