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留桂兴业奖申报指南
导语 对引进至我市重点企业并在桂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含)以上,且获得全日制硕士和学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分别给予 1 万元、5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桂林市留桂兴业奖
政策依据
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的通知(市办发〔2019〕19号)
事项名称
桂林市留桂兴业奖
申报对象
个人
受惠内容
对引进至我市重点企业并在桂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含)以上,且获得全日制硕士和学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分别给予 1 万元、5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受理条件
2019年7月21日(含)以后,在毕业离校3年内全职引进至我市重点工业企业,获得学士学位和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才。
主管部门
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办理时限以当年度申报通知及申报情况动态调整。
申报材料
1.《桂林市青年人才专项奖励申报表》
2.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3.劳动合同及在桂缴纳社保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
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二楼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0773-281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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