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留桂兴业奖申报指南

导语 对引进至我市重点企业并在桂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含)以上,且获得全日制硕士和学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分别给予 1 万元、5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桂林市留桂兴业奖

  政策依据

  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的通知(市办发〔2019〕19号)

  事项名称

  桂林市留桂兴业奖

  申报对象

  个人

  受惠内容

  对引进至我市重点企业并在桂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含)以上,且获得全日制硕士和学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分别给予 1 万元、5000 元的一次性奖励。

  受理条件

  2019年7月21日(含)以后,在毕业离校3年内全职引进至我市重点工业企业,获得学士学位和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人才。

  主管部门

  中共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办理时限以当年度申报通知及申报情况动态调整。

  申报材料

  1.《桂林市青年人才专项奖励申报表》

  2.学历相关证明材料

  3.劳动合同及在桂缴纳社保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

  桂林市象山区南环路竹木巷8号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二楼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

  0773-281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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