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桂林雁山区幼升小+小升初报名指南+学区划片
导语 2025年桂林雁山区幼升小报名于6月3—10日线上预报名。6月11日—21日学校开展线下报名及材料审核。小升初报名于6月17日至6月24日线上报名,6月25日-7月4日学校开展线下报名及材料审核。更多内容详见正文
2025桂林义务教育阶段升学报名入口
1.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点击报名
2.智桂通APP:点击链接下载“智桂通”或手机应用软件搜索下载“智桂通”APP并完成注册。
下载链接:https://zgtapp.zwfw.gxzf.gov.cn/zgt-h5/download/index.html#/main
2025桂林雁山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指南
科学划定学区
根据辖区内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公办学校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公办中小学在区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招生。
公办中小学报名就读办法
1.学生及监护人具有雁山区户籍、雁山区房产的,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提交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由学区学校审核确认,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分配到公办中小学就读。
2.监护人具有雁山区户籍,但学生为雁山区以外户籍的,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区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学生户籍证明和具有雁山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学生与该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具有雁山区户籍的法定监护人在雁山区房产证明)。材料经学区学校审核确认后,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和“房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统筹安排到辖区公办学校就读。
3.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桂林市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市教基教〔2018〕25号)办理。
(1)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本人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证明文件(证明亲子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等)。
(2)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已取得1年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3)毕业学校学籍证明材料(非本区小学毕业生就读初中)。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中学提交毕业学校学籍证明(现就读小学出具)等材料并审验合格,由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就读。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查实后将一律不予安排,并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4)临桂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小学、初中按照《关于做好无法办理或续签五城区居住证的临桂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五城区小学初中工作的通知》(市教基教〔2023〕3号)文件执行。
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中小学,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残联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相关要求办理。
5.驻桂林部队军人子女就读中小学,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驻桂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办理。
6.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就读中小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市公通〔2018〕54号)办理。
7.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企业人员子女按照《关于做好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基教〔2019〕16号)办理。
8.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办理。
报名时间、方式
1.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各小学应在5月30日前进行广泛宣传,张贴招生简章(附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6月3—10日一年级新生开展线上预报名
6月11日—21日学校开展线下报名及材料审核
各小学校于7月15日前将入学登记信息报区教育局事务办,经复核后予以录取并注册学籍。
2.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
(1)各小学填写《小学毕业生花名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负责核实毕业生户籍、房产证等材料。根据核实结果,学生系外来人员子女的,应在《小学毕业生花名册》相应学生的“备注栏”注明“外来人员”等字样。适龄轻度残疾学生需随班就读的(持残疾证者),应在“备注栏”注明“随班就读”字样。学校应通过公示等途径,让家长确认毕业学生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各小学接收毕业生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及核实工作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2)6月17日至6月24日七年级新生开展线上报名,6月25日至7月4日学校开展线下报名及材料审核。7月30日公布新生名单,8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3)在桂林市五城区外小学就读,且户籍在雁山区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雁山区就读初中,请携带户口本复印件及学生学籍信息于6月30日前到区教育局事务办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方式
就读公办一、七年级新生入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不可重复报名。线下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以各中小学招生简章公布为准。线上报名方式有两种:一是利用电脑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简称“桂通办”平台)报名,二是利用手机下载“智桂通”APP进行线上报名。
初中学区生资格的确定
按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独有产权居住房及实际居住地址“三一致”原则,由区教育局分配进入雁山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享有学区生资格。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分配进入雁山区公办初中就读,并享有学区生资格:
1.四城区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四城区无自有产权居住房,具有雁山区独有产权居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
2.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及以上自有产权居住房的;
3.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自有产权居住房,在具有雁山区户籍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随法定监护人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产权居住房或租赁居住房实际常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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