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需要办理车辆报废手续的情况

导语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中,需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这项材料的办理需要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本文具体描述需要办理的情况,详见正文。

  以下情况需要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1.车辆达到使用年限需强制报废: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12年,摩托车使用满13年需强制报废(正三轮摩托车满12年)

  2.车辆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需强制报废

  3.车辆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主自愿报废的

  4.国家规定的其他需报废的情形

  报废车辆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则:

  1.驾驶报废车辆被查处,将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2.驾驶报废车辆或将报废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将承担相应责任

  3.出售报废车辆的,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车辆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则: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等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车辆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车辆处于抵押登记状态的

  注意:机动车报废一定要走正规途径,不能把车辆交由没有资质的修理厂等随意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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