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住房公积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攻略

导语 依照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定,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户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详见正文。

  依照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定,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户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的关系证明原件(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时需提供)

  3.房屋权属证明原件(或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原件)

  4.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原件(缴存人所属楼栋单元已有住户办理加装电梯提取记录的,不需要提供)

  备注:以定额提取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年以内提取一次或三年以内每年提取一次。加装电梯费用在扣除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后仍超过定额的,申请人可另行提供加装电梯协议、付款票据等材料按实际支出金额申请提取。

  温馨提示:

  如果本人无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在规定的提取额度内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补足不足部分。

  同时增加提取频次,在不超出本户可提取额度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在三年内提取一次或三年内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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