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桂林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材料(附办事地点)

导语 桂林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详细登记材料可查看全文。

  申报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新设立单位)申请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原件

  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原件

  注:新开办企业在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完成时,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同步完成,无须再到公积金网点办理缴存登记开户手续,企业的其他信息待企业首次为职工缴存时再补充提交。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个人)申请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信息变更)申请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

  2.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原件

  3.需变更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个人身份证)信息等资料原件(按缴存单位实际需要变更的内容提供)

  4.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原件(①缴存单位人员增加的,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②缴存单位人员减少的,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清册》;③缴存单位人员在本市内工作调动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④缴存单位人员补缴的,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申请材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原件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政策性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原件(按缴存单位实际注销原因提供)

  注:企业在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完成时,未欠费且无参保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步销户,无须再到公积金网点办理缴存登记注销手续。  

  承诺时限:当场办结

  咨询及投诉电话:0773-12329

  注意事项:可通过信息共享渠道获取办事要件信息的,相应材料不需再提供。

  相关资料下载网址:点击下载

  办公地址:

  1.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B区41-45住房公积金窗口

  2.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8号金融大厦B副楼一楼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建缴业务部13、14、15、17号窗口

  县(市)管理部窗口地址及办公电话:

部室

电话

地址

阳朔县管理部

8827033

阳朔县阳朔镇大村门清泉路(阳朔县政务服务中心)

平乐县管理部

7890168

平乐县南洲新区(平乐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荔浦市管理部

7212105

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荔浦市政务服务中心)

兴安县管理部

6220358

兴安县银杏广场文化新城东楼6楼(兴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全州县管理部

4822498

 全州县全州镇桂北大道26号(全州县政务服务中心)

永福县管理部

8512360

永福县锦江花园C区1栋一楼(永福县政务服务中心)

龙胜县管理部

7518991

龙胜镇体育路5号(龙胜县政务服务中心)

灵川县管理部

6815960

灵川县银渠路48号三楼(灵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灌阳县管理部

4237187

灌阳县江东创业大厦南附楼(灌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资源县管理部

4318997

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号6楼(资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恭城县管理部

8210082

恭城县印山南路1号(恭城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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