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公积金利率下调相关疑问解答

导语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桂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的相关问题解答,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首套住房贷款,10月1日前已经放款了,利率可以下调等问题,更多内容请详见正文。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首套住房贷款,10月1日前已经放款了,利率可以下调吗

  答: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您的贷款已经放款了,如果期限在1年以上,到年底仍然执行原利率,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下调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如果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到贷款结清前仍然执行原利率,不再进行利率调整。

  这里的期限是指的贷款发放时确定的贷款期限,不是开始偿还贷款后剩余的贷款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的月最低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最低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2022年12月还款日之后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2023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没放款,但是已经短信通知在审核中了,放款时会按照什么利率执行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如果您的贷款申请是购买首套住房,10月1日之前没有放款,在实际放款时都会自动按照下调后的贷款利率重新计算月最低还款额。如果签署的借款合同已经确定了贷款利率,按照借款合同中关于利率的约定,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合同无需重新签订,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三、如何知道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是什么利率呢

  答:您的贷款发放后,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查询实际合同执行利率和最低月还款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桂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桂林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流程、贷款额度、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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