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潮起三月三创意设计大赛(入口+附件)

导语 参赛对象(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高等学校师生,联动市外有关学校师生参赛。(二)市内独立设计师、艺术家、设计爱好者团体及个人。

  2024桂林“潮起三月三”创意设计大赛

  最高10万奖金!

  大赛名称

  2024“潮起三月三”创意设计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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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潮起三月三”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个人版)

2.2024“潮起三月三”创意设计大赛报名表(团队版)

3.2024“潮起三月三”创意设计大赛承诺书

  举办时间

  2024年1月—6月

  参赛对象

  (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高等学校师生,联动市外有关学校师生参赛。

  (二)市内独立设计师、艺术家、设计爱好者团体及个人。

  参赛内容

  参赛作品重在创新创意,且紧扣“三月三”主题。结合桂林实际,具体分两个类别:

  (一)“三月三”VI设计。围绕“三月三”活动进行VI品牌视觉形象设计及系列衍生品应用设计,包括品牌标志设计、IP形象设计及系列衍生设计3—6件,包括应用场景、静态或动态海报、动态表情包、短视频等。

  (二)“三月三”文创产品设计。紧扣桂林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彰显生态环境优势、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等重大主题,创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民族团结进步、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题材,青山绿水、历史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字号”等桂林意象。

  实施步骤

  (一)征集启事发布及大赛动员:1月—2月。

  (二)参赛作品提交市级:3月8日前。

  (三)作品市级初步评审:3月11日—3月15日。

  (四)作品择优报送自治区:3月20日前。

  (五)自治区评审时间:3月21日—4月5日。

  (六)自治区发布获奖作品:4月6日—4月11日。

  (七)后续宣传推广:4月—6月。

  奖项设置

  自治区大赛组委会按照“三月三”VI设计、文创产品设计两个类别分别进行评选,每类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评委会提名奖、优秀组织奖。其中,一等奖每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每名奖金3万元人民币,三等奖每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评委会提名奖每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优秀组织奖10个,颁发证书,不设奖金

  大赛秉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允许奖项空缺。参赛者可在广西新闻网大赛专题页面下载参赛证明,并有机会获得“潮起三月三”文创产品、“三月三”主会场活动和“大地飞歌”晚会门票。

  作品展示及成果转化

  (一)作品展示。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公示后,自治区主办单位将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集中颁奖,举办优秀作品展览展示活动,到艺术院校、景区景点等进行巡展,并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对优秀作品进行宣传推广。

  (二)成果转化。文创设计获奖作品将作为自治区“三月三”系列活动宣传品,并优先推荐企业生产销售。

  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每个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共同推荐的作品(不同类型)不少于3件,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校分别推荐作品不少于1件,其中开设有设计类或相关专业的,每所学校推荐作品(不同类型)不少于5件。桂林市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初步评审,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分别择优筛选不少于10件作品报送至自治区参赛。

  (二)审核把关。各县(市、区)推荐作品由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收集、审核把关后加盖公章报送市委宣传部宣教科,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校负责对本校推荐作品收集、审核把关后加盖公章报市教育局。独立设计师、艺术家、设计机构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投稿。

  (三)大力宣传。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展播“三月三”宣传片、大赛短视频、创作纪录片、优秀作品等,对大赛进行立体化宣传推广。

  (四)投稿方式。本次大赛仅支持电子投稿,各县(市、区)、各学校于3月8日前报送报名表word版和签名盖章扫描PDF版、承诺书签名扫描PDF版(详见附件1、附件2)、参赛作品电子稿件。参赛作品可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申报。团队单件(套)作品署名不得超过5人。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将作品材料通过邮箱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宣教科,邮箱:glxck789@163.com。各学校通过邮箱报送至市教育局德育科,邮箱:gljydyk@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委宣传部:

  张朝玉,0773-2833646,17377390797;黎冬,18078312929。

  市教育局:

  唐梓萱,15277732969;刘钰暄,0773-5369557,18896590213。

  赛制要求

  一、参赛作品形态与规格

  (一)设计类作品

  静态作品:每件作品需提交不超过5张图片的电子文件。图片作品排版均采用竖构图,图片尺寸为A3(297×420mm),存储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CMYK模式。

  2. 动态作品:表现形式不限,播放时长不超过3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存储格式为MP4,尺寸为1920×1080PX,另需提交不超过5张主要画面的截图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要求为A3(297×420mm),存储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CMYK模式。

  (二)实物类作品

  实物类作品前期仅支持电子投稿,作品入选后视需要提交实物。参赛者接到实物提交通知后应及时提交,否则视为弃权。实物作品图片要求多角度清晰呈现作品原貌、兼具整体和局部,并标注作品尺寸(长×宽×高mm),图片电子文件存储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CMYK模式,单件作品图片数量不超过5张,系列作品图片数量不超过15张。

  二、版权要求

  参赛者应保证所有参赛作品均未在报刊、网络等平台公开发表,且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知识产权登记,未以产品形式进入市场销售,未参加过同类比赛或活动。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的原创作品,如参赛作品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等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后果,大赛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须保证其作品完全为本人创作或合作团队共同创作,一经发现抄袭等行为,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二)参赛者在活动期间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活动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三)本次大赛因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引起的纠纷,一律由参赛者或参赛团体承担法律责任。

  (四)参赛者违反第(一)、第(二)、第(三)条规定造成主办方损失的,应赔偿主办方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主办方由于参赛者不当行为所支出的赔偿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仲裁费、公证费等。

  (五)主办方自收到参赛作品时起即享有参赛作品的发表权。

  (六)主办方拥有对入围、获奖作品的公益使用权和商业开发使用优先选择权。

  (七)主办方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大赛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大赛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八)本次大赛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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