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离婚证补办指南
补办条件
1、桂林市户籍居民或原办理登记的机关在桂林市内。
2、申请人现今仍然维持与办理登记时一致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的离婚证遗失或损毁。
4、申请人户口簿上已注明离婚。
注:若户口簿上没有注明离婚,不可补发离婚证,可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补办材料
1、内地居民
(1)本人户口簿
(2)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照片
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离婚证
离婚证损坏或不一致的提供。
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补办流程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件及其他办理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审查材料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核查婚姻登记档案。
3、登记填表
申请人交纳登记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补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4、发放证件
办理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并当场发放离婚证
办理地点
桂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6227907
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凤北路8号
桂林市象山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3826066
地址:环城西二路6号唯美四季酒店附近
阳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8822423
地址:广西桂林市阳朔县蟠桃路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7512132
地址:广西桂林市龙胜县兴龙南路14
灵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暂无
地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南路6
资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4311011
地址:桂林市资源县
荔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暂无
地址:荔松路159号附近
临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4311011
地址:建设路临桂县民政局附近
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
电话:0773-7512132
地址: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
平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7882536
地址:黄埔路平乐县计生综合服务大楼附近
桂林市灌阳县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4212022
地址:灌江西路
桂林市永福县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851214
7地址:永福县
桂林市兴安县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6227907
地址:兴安县
桂林市全州县婚姻登记处
电话:0773-4815331
地址:西堤路2号
桂林市秀峰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西凤路1号
电话:0773-2178068
温馨提示:婚姻登记处接待时间一般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工本费9元(如需拍照另收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