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流程

导语 桂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按照申请轮候、轮候购买、资格审核、合同签订、房屋交付和产权登记等环节进行。

  桂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流程

  一、申请轮候

  有意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按照《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轮候通告”)相关要求,及时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进入桂林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二、轮候购买

  配售通告发布后,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运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轮候排序通知与房源数量同等规模的轮候家庭完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及选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运营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购家庭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购买资格审核。对于放弃购买、未按要求补充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初审不通过等情形的,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运营单位按照《轮候通告》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申购家庭购买资格。审核申购家庭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婚姻情况、居住和户籍情况、不动产登记情况、收入纳税情况等。申购家庭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购家庭取得项目购买资格。对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给予反馈,申购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提出复核申请,由审核部门一次性组织复核工作并再次反馈。审核阶段如出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不再进行轮候家庭递补;

  四、合同签订

  项目竣工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运营单位组织取得项目购买资格的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明确房屋交付时间、交付标准、封闭管理和回购折旧等内容,申购家庭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购房手续,缴交购房首付款或全款。贷款购房的家庭,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五、房屋交付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运营单位在合同约定时间向申购家庭交付房屋;

  六、产权登记

  房屋交付后,由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运营单位为申购家庭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产权人一栏填写申购家庭成员,不动产权证书内页注明房屋性质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附页标注“不可以变更为商品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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