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33消费节住宿消费券攻略(领取入口+发放时间)
导语 2025广西33消费节住宿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含)—2025年6月30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广西“33消费节”住宿消费券
活动时间:2025年3月31日—2025年6月30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发放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发放平台:“一键游广西”微信小程序
消费券面额:发放8折住宿消费券,每笔订单最高优惠200元。
消费者领券频次及有效期:同一消费者(同一手机号)活动期间仅限领取10次。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至第3天23时59分59秒内有效(例:3月31日领券,至4月2日23时59分59秒前有效)。
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消费者用券方式
领券成功后,点击“一键游广西—我的—优惠券”可查看。用户在“一键游广西”微信小程序选购参与活动商家的客房后,在付款结算环节即可使用消费券直接抵扣相应优惠金额。
(二)领取、使用限制
1.消费券使用有效期及限制: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至第3天23时59分59秒内有效(例:3月31日领券,至4月2日23时59分59秒前有效)。
2.消费券购买的住宿订单有效期:消费者领券之日起可预订14天内的住宿订单,例如,3月31日领券,可预订领券当日3月31日—4月13日的住宿订单,最晚离店日期为4月13(含)。如领券之日起的14天有效期超过活动时间6月30日,则以6月30日为最晚离店时间。
3.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单笔订单仅限使用一张,最高优惠200元。
(三)其他说明
1.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平台系统退还已使用的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我的—消费券”】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消费券已过有效期则不返还消费券。【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消费券。】
2.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手机自身定位位置不准、“一键游广西”平台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用户征信问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3.对使用或涉嫌使用违反活动规则或以不正当方式套取活动优惠的商家、用户及其所使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银行卡号、微信号、“一键游广西”平台账号等,活动主承办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一键游广西”平台有权不予优惠、追回已发放的优惠,并拒绝其今后参加活动主承办方、“一键游广西”平台的任何优惠活动。
4.仅限在“一键游广西”微信小程序端交易的订单才能享受优惠。参加活动的商家要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消费券用于即时消费,禁止商家或用户以任何形式兑换现金、找零、充值、办理储值卡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线上购买代金券后线下到店充值等行为)。如经发现,立即取消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商家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5.本次活动所有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活动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主承办方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立即生效。
6.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若用户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一键游广西”平台客服反映,“一键游广西”平台将积极协调解决。
7.若因用户违规操作导致账户被系统风控,出现账户内消费券失效的情况,失效消费券不予补发。
8.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的,发券主体和发放平台均不以任何形式向领券用户进行补偿,消费券自动失效。用户可继续按规则领取使用消费券。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桂林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界面输入并发送【消费券】,可以获取广西桂林消费券最新消息和领取入口,会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