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桂林象山区返乡大学生扬帆计划社会实践活动(附文件下载)
导语 主要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实习见习,具体实习实践期限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原则上不少于30天;详见正文。
2024年象山区在校大学生寒假“返家乡”暨“扬帆计划”社会实践活动
报名要求
(一)社会实践时间
2024年1月18日-2月23日
补充说明:该时间段内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与用人单位协商报到时间,要求至少累计进行社会实践工作一个月以上
(二)报名时间(文末附相关下载)
2024年1月15日-1月18日
招募范围
1.象山籍寒假期间返乡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大学生。
2.定居象山的非象山籍返乡大学生。
3.遵守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实践内容
(一)政务实践
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使其在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家乡文化宣传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企业实践
结合本地人才需求、产业政策等,开展常态化企业实习。积极争取本地组织、人社、财政、国资等部门支持,联动地方国企、民企、青联委员和青志协会会员企业等,广泛募集适合在校大学生的实习岗位,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参加实践。
(三)公益实践
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委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等基层一线的公益性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功课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四)职场体验活动
募集、提供企业资源,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等,组织学生开展企业参观、访问交流、高管分享、模拟面试等职场体验活动。
(五)实践形式
主要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实习见习,具体实习实践期限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原则上不少于30天。
(六)其他补充
实习单位可在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前提下,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给予实习生适当的工作补贴、就餐补贴及购买保险等。
应聘大学生请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 -“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用户需按提示注册账号并返回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项目列表,搜索“象山区”,浏览单位发布的项目信息,浏览项目信息详情,选择中意的项目报名后,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学生实习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录取。并将《2024年象山区在校大学生寒假“返家乡”暨“扬帆计划”社会实践实习报名登记表》(附件1)于 1月18日前填写好后发至团象山区委办公室邮箱:xsqtuanwei@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团区委办公室:0773-3559559。
(四)其他事项
1.团区委根据应聘人员的初步意愿进行实习岗位分配,对无特别要求的人员按照现有岗位进行调剂。
2.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必须在双方充分认可的前提下,签订《象山区在校大学生寒假实习协议》(附件 2),安排上岗实习,上岗实习一周内由实习生将签订好的协议一式一份报团区委存档备案,逾期未交者将不予以反馈评价。实习期满后,实习生应及时与实习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实习单位于一周内根据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现实表现填写《实习情况反馈表》(附件 3),经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单位名义反馈至团区委。
3.各实践单位负责及时安排大学生到岗,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并为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工作期间办公必要保障条件,须把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安全提醒和实践工作部署,加强社会实践工作研判。同时,要加强实践过程管控,强化实践安全保障,及时掌握、动态跟踪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守好安全底线。
4.实践期间,大学生志愿者接受团区委、实践单位的双重管理,不得随意旷工、离岗;如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或终止实践活动,要向团区委和所实践单位请示报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五)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