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二胎政策

桂林市居民什么情况在可以生二胎?二胎政策最新内容有哪些?二胎政策包含哪些可生育情况?桂林本地宝小编将为你带来二胎专题,详细介绍桂林市二胎政策的相关内容。

二胎产假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98天)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

二胎奖励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分娩后,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

职工享受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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