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西高速本地车辆优惠政策
导语 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分支付方式、分出入口、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和分方向、自主定价等六种差异化收费方式.
广西本地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
根据《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桂交规〔2023〕11号),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广西高速公路实施分支付方式、分出入口、分路段、分车型、分时段和分方向、自主定价等六种差异化收费方式,具体如下:
一是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对所有使用ETC支付的车辆给予车辆通行费9.5折优惠(与其他使用ETC支付的差异化收费通行费优惠不叠加)。
二是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对通行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罗城收费站至和睦收费站区间使用ETC支付的六类合法装载货车给予通行费9折优惠。优化调整自驾车通行费优惠,对所有的一类ETC客车在每周五00:00至周日24:00(假期调休除外)通行靖西至龙邦公路、巴马一凭祥公路巴马至田东段、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巴马-凭祥公路田东经天等至大新段、巴马一凭祥公路大新经龙州至凭祥段、松旺至铁山港东岸公路、天峨一北海公路巴马至平果段等7条试点路段给予通行费5折优惠,实施“引客入桂”“引车上路”。
三是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对通行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使用ETC支付的车辆给予通行费7折优惠;对沿边、临港、连接产业园区的靖西至那坡高速公路、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等17条试点路段,实施一类至六类合法装载货车(不含大件运输车及专项作业车)通行费8.5折优惠措施,其中,对从北部湾港三港区三口岸对应指定收费站点进出的一类至六类合法装载货车再给予9折优惠;停止收取六寨(黔桂界)至河池、河池至都安、隆林至百色、那坡至靖西、靖西至崇左、三江至柳州、河池至百色等7条高速公路一类桥隧车辆通行费;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马山至平果等11条高速公路货车桥隧车辆通行费。
四是分车型差异化收费。以政府定价收费标准为基础,对合法装载的二类至五类货车实行无差别8.5折优惠,六类货车无差别9.8折优惠,机场高速除外(与试点路段的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不叠加);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专用ETC车辆,在预约通行广西高速公路指定收费站点进出北部湾港三港区三口岸以及西江经济带港口、码头时,实行减半收取车辆通行费(与试点路段的分路段差异化收费优惠不叠加);其中进出北部湾港三港区三口岸并通行17条试点路段产生的车辆通行费,在减半基础上再给予9折优惠。新增对合法装载20英尺、40英尺、45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专用ETC车辆实施“递远递减”差异化优惠(与集装箱车辆减半优惠不叠加);每月通行广西高速公路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相应的广西区内高速公路通行费9折优惠。
五是分时段和分方向差异化收费。对7:00—10:00通行兰海高速公路(都安至南宁段)安吉收费站、安吉东收费站以及南宁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高峰收费站进站至武鸣收费站出站,17:00—20:00通行兰海高速公路(都安至南宁段)武鸣收费站进站至安吉东收费站以及南宁东外环绕城高速公路高峰收费站出站,使用ETC支付的一类客车给予通行费8折优惠;对18:00—24:00通行信都至梧州公路,从仁义收费站进站、旺甫收费站出站并使用ETC支付的合法装载货车给予通行费5折优惠(与集装箱车辆减半优惠不叠加)。
六是自主差异化收费。鼓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积极与相关企业协商,探索创新自主定价方式,对通行管辖路段的特定车辆,通过“以量定价”“量身定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递远递减”“空车”差异化收费,以及“会员积分制”等方式实施自主差异化收费。引导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降费引流,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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