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桂林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个人与培训机构都可以申领,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申领条件、申报时间详见正文。
桂林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桂林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2〕1号)
二、事项名称
桂林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
三、申报对象
个人、培训机构
四、受惠内容
(一)自主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困难家庭劳动者、应届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上人员简称“五类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我市范围内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参加项目制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五类人员通过项目制参加标准职业(工种)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800元/人、中级工2500元/人、高级工4000元/人、技师6000元/人、高级技师80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申领补贴标准:①证书获取率达80%以上(含80%)且就业率达到30%以上(含30%)的,按实际取证通过人数申报,按补贴标准的100%执行;②证书获取率达80%以上(含80%)但就业率低于30%的,按实际通过人数申报,按补贴标准的80%执行;③证书获取率低于80%但就业率达到30%以上(含30%),按实际取证通过人数申报,按补贴标准的80%执行;④证书获取率达低于80%和就业率低于30%的,按实际取证通过人数申报,按补贴标准的70%执行。
五、受理条件
困难家庭劳动者、应届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肄)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参加技能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证书。
六、主管部门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申报时间
工作日均可申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黎萍
联系电话:0773-2839269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桂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求职创业补贴】可获桂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办理方式、申请材料、补贴金额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