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现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声明书
注:军人提供身份证和驻地部队出具的证明或《军官证》(如果《军官证》没有显示其驻地部队就需出具部队证明)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桂林市办理未婚证明所需具体材料一览
1、提交办理材料;
2、检查当事人证件材料;
3、符合相关规定即受理;
4、申请人亲自填写有关声明书;
5、出具证明。
桂林市民政局
地址:凤北路8号
电话:(0773)2830145, 0773-2886268
桂林市象山区民政局
地址:环城西二路5号
桂林市各区民政局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
桂林市未婚证明范本的格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桂林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民政局地址+电话、结婚登记、补领证件、婚姻公证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