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本市(含县区)注册登记入户的9座(含)以下载客机动车,不包括在用机动车、新购置9座以上客机动车及载货机动车、特殊用途机动车、低速载货机动车、铁路机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等除外
办理环保合格标志材料
1.车辆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凭证(进口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公安机关颁发的号牌证明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车主是单位或企业的,需提交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桂林市机动车新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申请表》
办理费用:
缴纳检测费用150元(只作参加)
办理时限: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
桂林市环保局
地址:中山南路102号桂林市环保大楼
电话:(0773)3832209
温暖提示
林市环保局在以下地点设立2个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窗口: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证厅(临桂新区);
市公安局机动车辆检测中心办证厅(七里店一站)。
办理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