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永福县残疾人补贴怎么申报

导语 本文将主要为大家提供桂林市永福县残疾人补贴的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具体详情见正文哦~

  一、申报条件及相关说明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永福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永福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以及持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精神障碍患者。

  3、没有领取其他福利性护理补贴。

  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两项补贴现行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8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80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

  三、申报程序

  已享受两项补贴对象不需重复申请,初次申请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农商银行帐号(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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