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导语 桂林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答:不需要。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格领取

  1、相关申请表格领取到桂林市失业保险所(秀峰区西风路6号)3楼业务经办大厅领取

  2、失业保险待遇业务咨询和查询电话:0773-2858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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