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聘用要求
导语 桂林市本级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聘200人,共190个岗位,本文详细介绍聘用前及聘用后的流程,具体内容可见正文。
(一)公示
1.招聘组织部门根据招聘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3.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聘用
1.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3.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4.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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