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外来人员申请初中毕业升学考的材料

导语 本文将主要为大家提供桂林外来人员申请初中毕业升学考的材料,具体详情还请见正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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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符合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外来人员,申请报考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符合报名条件(一)的外来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见报名条件)

  1.外来人员在桂林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资格审查表。

  2.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初中学校提供)。

  3.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本人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文件(医学出生证明);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已取得1年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

  5.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二)符合报名条件(二)、(三)的外来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截止前户籍已迁入的,提供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

  2.报名截止前户籍未迁入的:

  (1)外来人员在桂林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资格审查表。

  (2)学生在校实际就读的证明(由就读初中学校提供)。

  (3)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文件(医学出生证明);

  (4)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已取得1年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房产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或发票)等任何一项。

  (5)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1年以上(含)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国家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三)属于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作为社会考生报考的,除提供上述对应有关材料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或流入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同等学力人员提供)。

  (四)符合报名条件(五)、(六)的外来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外来人员在桂林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资格审查表。

  2.本人及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本人与父母(或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关系证明文件(医学出生证明);

  3.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属持有广西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人员的,须出具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属现役军人的,须出具现役军人证明;属军转安置的,须出具军官转业证及工作安置证明;属工作调动的,须出具工作调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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